一想起我给我的小白兔洗澡时的情景,我就会笑掉大牙。
我的小白兔是和我妈妈从长安商场对面过街桥下买到的。据说这是科研成果的袖珍观赏兔,最大长到半斤重。而在我的娇惯下,两个月后,我的宠物竟长到了二斤重。胖胖的肚子,如同皮球一样。同我一样挑食,只爱吃肉不爱吃菜。爸爸妈妈笑着对我说,真是你的大杰作,食草动物摇身一变成了食肉动物。
兔子长大了,脾气也与日俱增起来。它蹦到那儿,跳到这儿,然后用“手指头”擦脸,它的“手指头”仿佛用墨汁涂过似的,弄得全身黑乎乎的,好像是黑兔而不是白兔了。于是我决定给它洗个“温泉浴”。
水烧好以后,我提起“黑兔”,把它泡在水盆里,干干净净的水立刻变成了脏脏的水。我学着妈妈洗衣服那样,把兔子泡在水里用手搓。这时,兔子冷不丁地从盆里往外跳。像仓皇逃命的落水狗,我以光的速度将这小东西再次按进盆里,可是它一个劲儿地扑腾。溅了我满身水,湿淋淋的,那样子倒像给我洗了澡。于是,我拍着小白兔的脑袋说:“哥们!事不过三,你要再逃,小心你的小命儿!”它充耳不闻,还是反抗着,挣扎着,那两只红樱桃似的眼珠不停地寻找出路。
过了很长时间,也许闹累了,它终于乖乖地低下头洗澡了。我先用香皂给它消毒,接着用力士浴液清洗它毛绒绒的全身,再用水清洗一遍,才算洗完。我把兔子从水中捞出来,看到它的样子,不由地大笑起来,真是一只“落汤兔”。白白的兔毛紧紧地贴在身上,光溜溜的,像没穿衣服似的。它那样子使我想起了从水里拿出的毛笔的样子。我的宠物似乎在发抖,我赶紧拿来毛巾,裹住它。它显出一种不耐烦的小模样,或许它不习惯身上有别的东西,秃脑袋便往前一拱,毛巾掉了下来。我又拿吹风机想给它吹干,但这家伙不懂得享受。跑到了屋里,自己用舌头舔起毛来。我在一边说:“以后要讲个人卫生,别再把自己弄成‘黑兔’了,要不还要折腾你,你还得这么累!”它舔着毛,头一点一点的,好像在回答我……
这件事虽然已过了好几个星期了,可我还不时地想起。
点评:这篇作文写得很生动,对小白兔的观察也很细致。关于“毛笔”的联想,倒也别致。